纳吉政途落幕,安华如何立信
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
副教授 赵海立
2025年底,纳吉因“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所涉4项滥权罪、21项洗钱罪,被判处15年监禁,并处114亿令吉罚款。叠加此前SRC国际公司贪腐案已生效的6年刑期,这位前首相的政治生命彻底落幕。这场耗时七年的世纪贪腐案步入终局,这不仅是司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更是安华政府推进昌明大马理念、夯实执政合法性的关键成果。
对安华政府而言,这场审判的价值不言而喻:一方面,清算前朝政府遗留的贪腐旧账,既回应了民众“清除政治污垢”的迫切诉求,也修复了贪腐给法治形象造成的破坏;另一方面,该案成为司法独立的鲜活范本,让昌明大马理念中的“信任”“尊重”等核心价值不再是空泛的口号,以实际行动证明安华政府有能力终结“高官豁免”的潜规则,向全社会传递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强烈信号。
昌明大马理念的提出与推进,是安华政府应对执政合法性挑战的战略选择,而司法领域的一系列突破则成为这一理念的当头炮。2022年第15届大选后,团结政府面临政局动荡、族群撕裂、经济疲软等多重难题。安华将昌明大马纳入国家发展议程,以“永续、繁荣、创新、尊重、信任、关怀”六大价值为纽带,凝聚社会各方力量。相较于纳吉时代的“一个马来西亚”理念,昌明大马更注重以司法改革、制度制衡筑牢根基,而非停留于族群融合的表面文章;更追求以法治重塑政府公信力,而非依赖短期民生福利换取支持。这种理念转向,本质上是安华政府试图跳出传统族群政治的窠臼,凭借实打实的治理成效与深入人心的价值共识站稳脚跟。
纵观纳吉今日的锒铛入狱,其悲剧正是制度性缺陷与权力滥用相互叠加的必然结果。权力过度集中、监管机制失效、司法依附行政等沉疴,成为系统性贪腐滋生的温床。为扭转这一局面,进而推动政治发展、稳固执政合法性基础,当今联合政府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改革措施,覆盖权力约束、司法独立、反腐机制等关键领域,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一是优化权力结构,破除“一言堂”隐患。推动宪法修订,明确首相任期上限为两届(累计10年),从制度层面避免权力长期集中;主张总检察长职权分权,剥离行政部门对检察权的干预,保障司法追诉的独立性;出台《国会服务法令》,赋予国会更大的预算自主权与监督权限,强化立法机关对行政部门的制衡。
二是重建司法与法治生态,筑牢公平正义防线。改革重点包括保障反贪委员会的独立性,扩大其调查权限与资源配置,避免查办贪腐案件时受政治干扰;清理司法系统内的“政治任命人员”,推动法官遴选机制透明化,重塑司法公信力。
三是升级反腐机制,织密“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网络。建立政党资金透明制度,对涉嫌贪腐的政党账户实施冻结,切断贪腐资金的“输送链”;推动国有企业治理改革,引入独立董事会与第三方审计制度,杜绝“国企私用”的贪腐漏洞。
目前,这些举措有的已落地见效,有的正稳步推进,有的仍处于规划阶段。但无论进度如何,纳吉1MDB案的裁决,已被多数民众视为司法公正的重大胜利。此外,陆军前首长莫哈末哈菲祖丁涉嫌军购贪污案等案件的深入调查,也进一步彰显了团结政府“打虎无禁区”的反贪决心。
从更广阔的国际视野来看,系统性反腐已成为当今许多国家重塑执政合法性的重要治理工具。中国自十八大以来持续推进“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行动,通过高压反腐与制度建设并行,不仅有效遏制权力滥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政治权威与治理公信力,为廉洁治理提供了具有比较意义的经验参照。
当然,反腐倡廉与改革之路从非一帆风顺,无论是安华政府,还是中国在持续推进的反腐与治理现代化进程,都不可避免地面对既得利益者反弹、制度掣肘等多重阻力。反腐既是政治工程,更是长期治理能力的考验,其成效往往取决于制度能否持续深化,而非一时高压。
当下,团结政府的任期已过半,新一届大选的脚步声日益临近。若要在下一届全国大选中稳住执政地位,安华政府不能仅依赖象征性的反贪胜利,而必须真正推动昌明大马理念全面落地,构建起经得起检验的执政合法性基础。
好在时间窗口仍在,关键在于借政治改革的势头,将昌明大马价值理念转化为可持续的治理成效——让大马民众在经济复苏中切实感受到“繁荣”,在权利保障中真切体会到“尊重”,在制度变革中真正看到“信任”。
唯有如此,昌明大马才能从理念走向现实,成为马来西亚锚定合法性根基的“压舱石”。
(《鹭岛南望》是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团队就马来西亚及东南亚相关国际问题共同撰写的评论文章专栏。本文是系列评论的第62评。文章仅为作者个人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