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读者进入东南亚研究中心图书馆必须遵守
下述《读者道德规范》:
1.仪容整洁,端庄文雅,保持肃静。
2.保护环境。不携带食品、饮料入库;不随地吐痰、不丢废弃物。
3.爱护公物。不污损墙壁和公物。圈点、批注、撕割、玷污所借图书者,视情节轻重,处书价50%至10倍罚款。
4.读者从架上取书后,如不外借,请放至流动车上,或找管理员寻求帮助,切勿插回原架,以免误放,造成“丢书”。
5.本馆借阅对象为本校教师、研究生和校外研究人员。本校师生借阅须出示厦门大学校园卡,校外人员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件。
6.本中心教师、研究生限借70册,借期60天,所借图书到期,如无其他读者预约,最多可续借三次,每次续期为30天;相关院系教师、研究生限借7册,借期30天,不能续借;其他读者限借2册,借期15天,不能续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外借书刊,逾期不还者,管理系统将自动暂停其借阅权限。 超过借阅期限,每册书刊缴交0.20元/天。
8.图书如有遗失,或书证遗失导致挂失前被人冒借,建议先购买原书,如果买不到再办理赔款事宜。赔款金额参照校图书馆丢失书赔款的规定。
9.读者未经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带书出库或持他人证件冒借图书,依偷书论处。对偷书者,同时给予下列三项处罚:
(1)按书价的10倍加上50元的罚款;
(2)责成其写检查,通报全校师生;
(3)报送所在系和校学生处等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请大家洁身自爱,切实遵守。
校外人员来馆须知
一、进入馆内必须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
二、校外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应凭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件方可借阅,每次限借5本。
三、本馆馆藏图书(1980年之前出版)不外借,不予复制。复印资料,必须在本单位复印。
四、损坏图书或遗失图书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赔偿。
五、借出资料必须当天归还。
六、资料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东南亚研究中心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则
本阅览室陈列新到的报刊专供本中心人员阅览。其他人员分情况酌情处理。校外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应凭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件,经图书馆主任批准。校内人员可凭厦门大学校园卡查阅资料,但一律不许携带出本中心。
本室所到的期刊、报纸在一周内只供室内阅览,不予借出。室内报刊用完后应归还原处,两刊编辑部如为译丛选稿急需新刊物翻译,可由编辑部主任向管理员办理外借手续,用毕即归还。
阅览室退架散本期刊,如科研需要,仅限借至本中心工作室内阅览。每人仅限五册,期限两个月,到期如无他人预约,可以续借。但若中心科研任务或装订急需时,借阅期限虽未到,经通知后,应即归还。
阅览期刊、报纸,应加爱护,不得涂写、污损。凡有遗失或损坏者,应追究责任和赔偿。
资料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则。
东南亚研究中心图书馆报库管理规则
一、每位读者进入本库必须仪容整洁,保持肃静;保护环境,不携带食品、饮料入库;不随地吐痰、不丢废弃物;爱护公物,不污损墙壁和公物。
二、本库陈列装订成册的过期报纸,专供本中心人员阅览。其他人员分情况酌情处理。校外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应凭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件,经图书馆主任批准。校内人员可凭厦门大学校园卡,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阅览,但一律不许携带出本库。
三、本库所到的报纸只供报库阅览室内借阅,不予借出。室内报纸用完后应归还原处,有关研究人员如科研需要复印,应向管理员办理外借手续,每人仅限五册,期限两个月,到期如无他人预约,可以续借。但若中心科研任务急需时,借阅期限虽未到,经通知后,应即归还。
四、阅览报纸,应加爱护,不得圈点、批注、撕割、玷污。凡有遗失或损坏者,应追究责任和赔偿,视情节轻重,处报价50%至10倍罚款。
五、资料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