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厦门大学2016年普通招考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订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各复试考核小组,由5名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并设组长一名。
三、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本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为:
专业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上线人数 |
备注 |
世界史 |
60 |
60 |
60 |
225 |
3 |
|
世界史 |
55 |
60 |
60 |
190 |
2 |
少民计划 |
政治学理论 |
60 |
60 |
60 |
220 |
1 |
|
国际关系 |
60 |
60 |
60 |
212 |
2 |
|
世界经济 |
60 |
60 |
60 |
217 |
2 |
|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6年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 下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准考证;
5.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6.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5 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三)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测试。
复试方式分为: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和外语知识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外语面试。
综合面试,应突出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表达能力、创新能力、治学态度和心理品质;
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
具体权重如下:
专业名称 |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
(60%) |
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
备注 |
世界史
|
60%
|
专业综合考试 50% |
|
英语听力与口头表达20% |
专业外语30% |
政治学理论
国际关系 |
60% |
专业英语 30% |
|
综合素质 30% |
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理论、
国际关系史 40% |
世界经济 |
60% |
综合素质20% |
|
专业外语30% |
专业知识 50% |
2.复试小组对复试进行记录、录音和录像,填写对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成绩。
3.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四、奖学金确定原则
详见《厦门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录取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分专业计划择优录取。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
2.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招生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六、复试具体安排
报到时间:2016年4月28日(周四)8:30-9:00
报到地点: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南安楼208室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8日(周四)9:00-11:00
笔试内容:专业综合考试和专业英语
笔试地点:南安楼109室
面试时间:2015年4月28日(周四)15:00-17:30
面试内容:专业综合知识、英语和综合素质
面试地点:南安楼107室;105室
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
电话:0592-2188207
传真:0592-2186414
邮箱:longyx@xmu.edu.cn
网址:http://ny.xmu.edu.cn/
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