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
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研究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和副院长任副组长。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世界经济、国际关系、专门史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由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
二、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研究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研究院接受检查:(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2)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3)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7)体检表(可在复试后补交);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需材料:(8)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比例
根据厦门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和招生规模数的要求,全面实行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复试比例一般为1:1.2。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推荐免试生和往年保留录取资格生一律要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2006年南洋研究院各专业复试内容及方式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 (共100分) |
复试方式(口试、笔试、实验及其组合) |
备注 |
专门史 |
中外关系史专业基础知识 |
笔试30% |
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30% |
专业英语 |
笔试、口试30% |
综合素质 |
口试40% |
世界经济 |
世界经济综合考试 |
笔试30% |
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30% |
专业英语 |
笔试、口试30% |
综合素质 |
口试40% |
国际关系 |
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理论、国际关系史 |
笔试30% |
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30% |
专业英语 |
笔试、口试30% |
综合素质 |
口试40% |
2、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主要分为: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面试。要求每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要有试题,口试要有详细的考试提纲,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并做好记录和录音。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原则上专业课成绩不少于3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不少于30分,外语(含专业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不少于30分。复试成绩的权重为:占总成绩的30%。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考试提纲、录音磁带及复试记录在研究院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南洋研究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200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