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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辩艺术商品化,国关惜败待复活 ——记厦门大学2015年学生辩论赛第二轮第四场国关VS新传
作者: 刘宇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4-14    

2015年4月12日晚7时30分,厦门大学2015年学生辩论赛第二轮第四场在南安楼316室举行。国际关系学院辩论队作为反方,派出一辩郭丽超、二辩林家辉、三辩艾雪颖、四辩陈振胤迎战正方新闻传播学院辩论队。双方就“艺术商品化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一辩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最终正方新闻传播学院辩论队取得比赛胜利,而反方四辩陈振胤获得本场最佳辩手。

本场比赛分为立论陈词、攻辩质询、质询小结、自由辩论以及结辩五个环节。

首先由正方一辩开篇立论,她从艺术和艺术商品化的定义出发,主要论述了商品化为艺术提供了展现自己的平台,商品市场的竞争环境有利于保证艺术多元化和创新性两个方面,由此证明“艺术商品化利大于弊”。而反方一辩则从艺术品商业化和艺术商品化的定义入手,论述以商品化为目的的创作过程局限了艺术家的创作思维、阻碍了艺术价值的衡量,认为比较利弊的标准在于艺术商品化能否推动艺术本身的发展和公众艺术氛围的塑造,从而论证“艺术商品化弊大于利”的观点。

接下来的质询环节中,正方二辩发难反方“将艺术品和艺术完全割裂”,反方二辩艾雪颖则以质询对方艺术和艺术品的区别作为回击。质询环节结束后,进入质询小结,双方辩手总结了质询内容并重申己方观点。

接着是最为激烈的自由辩环节,前半部分双方交锋主要在于艺术与艺术品、商业化与商品化的定义区别。正方在重申定义后,加强己方“商品化推动艺术多元化”的观点,而反方在定义陈述上占优势,但没能对“商品化有利于促进艺术的多元化”进行及时有力的反驳。双方围绕艺术价值的判别争论激烈,反方以梵高的画为例,论证其在作画时是出于兴趣而非商业利益,正方则以其卖画进行反驳,双方反应迅速,辩风犀利。

在最后的结辩陈词中,反方四辩强调艺术情怀不应参杂利益考虑,经济利益不能成为创作主导。而正方则以《我的滑板鞋》为例,认为商品化为艺术提供了展示平台,推陈出新,世界上不存在纯粹的艺术,艺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在赛后点评中,评委指出,正方在质询环节对于艺术和艺术品无法割裂的论述略胜一筹,而自由辩中正方四辩与反方二辩、四辩表现突出;结辩部分反方将艺术提高一个层次,正方论述则更接地气。因此,最终正方新闻传播学院辩论队获得胜利。而国关辩队将进入下一轮复活赛,迎战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辩论队与数学科学学院辩论队,我们期待着国关辩队在复活赛中的精彩表现。

国关宣中 刘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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